好招商食品网讯 上期介绍了马来西亚饲料的主管机构和进口饲料登记的相关内容,本期好招商食品网饲料合规服务中心继续介绍马来西亚对饲料的监管情况。
01
标签要求
根据马来西亚《饲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标签)规例2012》,所有已包装的饲料或饲料添加剂都应附具标签并包含以下内容:
l 产品的品牌名称;
l 原产国;
l 拟饲喂的动物种类和使用目的;
l 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包括进口商、经销商和生产企业;
l 原料类型;
l 如果产品中含有猪肉或其衍生物或猪油,应以“含有(说明可能存在的猪肉、猪肉衍生物或猪油)”或其他等效表述说明饲料中含有上述原料,“含有”应使用大写“CONTAIN”;
l 营养成分;
l 抗生素的有效成分、含量水平及休药期;
l 激素含量;
l 其他化学品的有效成分;
l 净重;
l 生产日期;
l 保质期到期日(date of expiry)。
标签体现的上述信息应清楚、易读且持久。与我国饲料或宠物食品标签不同的是,进口到马来西亚的过程中,饲料或宠物食品标签不需要印刷或粘贴在拟进口、分销或储存的货物表面,而是保存在仓库或随货物托运即可。
02
抗生素、激素和其他化学物质的使用控制
与我国饲料和宠物食品最大的不同在于,马来西亚的饲料和宠物食品中允许使用抗生素、激素或其他化学物质,但在饲料中掺入任何抗生素、激素或其他化学物质,只能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水平。只有兽医开具处方用于治疗、控制或根除疾病,上述成分才可高于常规用量用法要求。不得持有基于马来西亚《饲料法》或基于根据《饲料法》制定的《马来西亚发布饲料(禁用抗生素、激素和其他化学品)(修订附表)条例 2023》中不允许添加的抗生素、激素或其他化学物质的饲料或饲料添加剂。
03
小结
马来西亚的饲料和宠物食品进口管理模式与我国有很大的不同,产品原料和添加剂也有一定的差异,国内企业如果想要将饲料和宠物食品出口到马来西亚,应对相关法规有深入细致的学习和了解。好招商食品网饲料合规服务中心可以为企业提供饲料(含宠物食品)标法咨询服务以及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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