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招商食品网讯 3月31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2-25号告示,修改了《食品等的标示标准》部分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修订了总则、通用标示标准、个别标示事项及标示标准、标示事项分类详细标示标准。
1)更改用语及定义,将食品等的日期标示“流通期限”更改为“消费期限”。
2)改善了天然状态食品中用生产日期表示保质期的标示方法。
3)更新韩国人营养摄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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