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招商食品网讯 9月7日,韩国农林畜产食品部发布了第2022-352号公告,拟修改《指定检疫物的进口禁止地区》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允许进口波兰、法国、荷兰、匈牙利、比利时、德国产的家禽、初生雏、种卵、家禽以外的飞禽及野生飞禽。
2. 允许进口德国、波兰、匈牙利、斯洛伐克产猪肉。
3. 允许进口波兰、法国、荷兰、匈牙利、比利时产新鲜、冷藏、冷冻家禽肉。
4. 允许进口比利时产热处理家禽肉。
5. 允许进口波兰、法国、荷兰、匈牙利、比利时、德国产食用蛋。
以上意见征集截止时间至2022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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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禽 食品安全 征求意见 进口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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