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招商食品网讯 11月16日,韩国环境部发布了第2022-642号公告,拟修改《饮用泉水等的标准·规格和标示标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在散装(非捆绑成提)销售(单独销售独立瓶装无标签)的饮用泉水产品上去掉商标,允许使用QR码进行标示。
2. 调整规定条文,使标示事项能按照标示方法进行。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截止至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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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征求意见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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