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8日,挪威贸易、工业和渔业部发布咨询文件,修订《鱼和鱼产品质量条例》。主要内容:(1)出口到第三国的网捕获鱼类无需遵守第三章鱼类放血要求和鱼类去内脏、清洁、冲洗和切头要求的规定;(2)第九章鱼干特别规定,超过60厘米的鱼不应该带头晒干。加工时鱼身上的粘液、肝脏、血管、胆囊和其他成分以及不洁物都应该去除。鱼应该用饮用水或清水彻底清洗。黑线鳕、狭鳕等鳞(壳)明显的鱼类,应单独处理,不得冲洗、封闭或与其他鱼一起运输。该修订自发布之日实施。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lovdata.no/dokument/LTI/forskrift/2023-02-27-266
TAGS:
水产品 渔业 食品安全 法规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 日本通报我国出口水煮蘑菇和生鲜胡萝卜不合格
下一篇: 加拿大发布饮用水中硼含量的最终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