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4日,马来西亚卫生部食品安全和质量司发布2023年1号咨询草案,拟修订1985年食品条例,意见征集截至2023年4月30日。主要修订内容为:1.新制定食品营养标签中DHA营养声称的方式(“DHA来源”)及要求(食品中DHA含量≥40mg/100g);2.修订婴儿配方奶粉中DHA(二十二碳六烯酸)及ARA(二十碳四烯酸)功能声称的含量要求,即由原“每 100 kcal 食品中DHA ≥17 mg、ARA≥34 mg”的要求修订为“100 kcal 食品中DHA ≥17 mg、ARA≥25 mg”;3.修订氨基酸、脂肪酸和核苷酸的允许声明条件,即由原仅需标明营养素添加量变更为营养素含量需达到原条例附表5中规定的相应最低含量。
更多详情参见:
http://fsq.moh.gov.my/v6/xs/page.php?id=441000804
TAGS:
食品安全 卫生部 食品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 美国修订咯菌腈在芒果和木瓜中的残留限量
下一篇: 荷兰发布输欧盟生猪认证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