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招商食品网讯 据欧盟官方公报消息,2023年5月2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23/981号条例,修订吡喹酮(praziquantel)在部分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在法规(EU) No 37/2010附件的表1中,物质“吡喹酮”的条目替换为以下内容:
药理活性物质
|
标记残留
|
动物物种
|
最大残留限量(μg/kg)
|
目标组织
|
其他规定(根据法规(EC) No 470/2009的第14(7)条)
|
药物分类
|
吡喹酮
|
不适用
|
除牛科、马科以外的所有反刍动物
|
不需要MRL
|
不适用
|
无条目
|
无条目
|
吡喹酮(异构体总和)
|
有鳍鱼类
|
20
|
自然比例的肌肉和皮肤
|
无条目
|
无条目
|
据了解,本法规自其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之日起第 20 天生效。
更多详情参见: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uriserv%3AOJ.L_.2023.134.01.0036.01.ENG&toc=OJ%3AL%3A2023%3A134%3ATOC
TAGS:
食品安全 残留 限量 动物 食品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 澳新拟批准转基因玉米品系DP915635用于食品
下一篇: 佛得角发生牛羊水胸病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