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6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进口水产品放射性安全管理指南》,主要内容包括:
1.禁止进口包括日本福岛在内的8个县所有水产品;
2.日本其他地区水产品每次进口事都须经过韩国食药部的3个阶段严格放射性检查:进口文件检查、现场检查、定期检查;
3.需要附加核素证书:检测微量0.5Bq/kg(放射性比度)需要附加核素证书,微量检测的产品也不能在国内销售;
4.韩国放射性物质检测标准将比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美国标准、欧洲标准严格10倍,具体数值如下: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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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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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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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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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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铯(C+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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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Bq/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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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Bq/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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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 Bq/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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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Bq/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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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水产品 食品安全 进口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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