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招商食品网讯 2023年8月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EU)2023/1581,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U)2015/2283,就来自雨生红球藻(Haematococcus pluvialis algae)的新型食品富含虾青素油树脂(astaxanthin-rich oleoresin)的使用条件修订(EU)2017/2470实施细则附件。本法规在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后20天生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实施细则(EU)2017/2470附件表1(授权新型食品)中的“来自雨生红球藻的富含虾青素油树脂”条目由以下内容代替:
授权新型食品
|
可以使用新食品的条件
|
其他特定标签要求
|
来自雨生红球藻的富含虾青素油树脂
|
指定食品类别
|
最高水平
|
1、含有该新型食品的食品标签上的名称应为“来自雨生红球藻的富含虾青素油树脂”。
2、含有“来自雨生红球藻的富含虾青素油树脂”的食品补充剂的标签应注明不得食用:
(a)如果在同一天食用了其他含有虾青素酯的食品补充剂;
(b)3岁以下的婴幼儿;
(c)婴儿和10岁以下的儿童;
(d)婴儿、儿童和14岁以下的青少年。
(取决于食品补充剂所针对的年龄组)
|
指令2002/46/EC中定义的食品补充剂,不包括婴儿和幼儿
|
3岁至10岁以下儿童每天2.3毫克虾青素
|
10至14岁以下青少年每天5.7毫克虾青素
|
14岁以上的普通人群每天8毫克虾青素
|
更多详情参见: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ALL/?uri=uriserv:OJ.L_.2023.194.01.0004.01.ENG
TAGS:
食品安全 树脂 法规 食品 雨生红球藻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 巴西修订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限量标准
下一篇: 波兰出口鸡肉串中检出沙门氏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