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6日,以色列卫生部发布进口食品命令(第522203523)及不执行某些食品标签指令的通知内容如下:
(1)从8月8日到12月25日进口的有在欧盟国家销售的矿泉水,可以以原包装进口到以色列;
(2)这些进口矿泉水应有英文标签;
(3)这些进口矿泉水符合法律的所有要求和规定(希伯来语标签除外);
(4)不强制使用红色食品标志贴纸。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gov.il/he/departments/news/?OfficeId=104cb0f4-d65a-4692-b590-94af928c19c0&skip=0&limit=10
TAGS:
卫生部 进口 食品 食品安全 食品标签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 我国出口白茶被检出农药残留超标
下一篇: 澳新就大豆品系MON94313用于食品进行意见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