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8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第2023-72号公告,修订食品标准和规格,自发布之日实施。主要内容:
(1)修订食品的定义、标准和规格。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微生物生长风险较低的粉状产品不实行强制灭菌处理;脱脂芝麻粉、大豆粉不适用酸价标准(4mg/kg);
(2)修订食品成分清单。对可食用的原料产品名称、学名、使用部位不明确的食品原料进行重新整理;新增百合等105种农水产品原料;
(3)新制定和修订甲胺磷等114种农药残留限量标准。部分内容如下表所示;
(4)检测方法的修订。一般异物检测方法中用筛分法、过滤法、维尔德曼烧瓶法等检测方法对浸出茶进行金属异物检测;总氮和粗蛋白检测杜马斯法;细菌计数、大肠杆菌、大肠菌群等微生物检测方法的修订。
药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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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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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的最大残留量(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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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胺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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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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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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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枸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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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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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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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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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蒡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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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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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丙甲草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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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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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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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聚乙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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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苏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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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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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菌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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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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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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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mfds.go.kr/brd/m_207/view.do?seq=14928&srchFr=&srchTo=&srchWord=&srchTp=&itm_seq_1=0&itm_seq_2=0&multi_itm_seq=0&company_cd=&company_nm=&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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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标准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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