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招商食品网讯 2月23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4-91号公告,拟修改《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的部分内容,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如下:
1. 随着优秀企业制度的废除,删除部分优秀企业的规定事项。
2. 针对向青少年提供酒类行为:违反1次时处以停业7天的处罚,违反2次时处以停业1个月的处罚,违反3次及以上时处以停业2个月的处罚,放宽了行政处罚标准。
3. 利用信息通讯技术对经营商进行远程检查、调查时,针对妨碍、逃避检查等补充制定行政处罚标准。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截至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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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 食品安全 食品药品 卫生法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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