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0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2024第189号通知,发布牲畜及食品进口许可国家(地区)和进口卫生要求修订草案。草案主要内容包括:
(1)修订进口许可国家(地区)及家畜进口卫生要求。修订《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第19471号法)第11条,由于进口卫生评估范围扩大至动物食品,因此更改通知名称;修订规定评价对象和制定动物食品进口卫生要求相关条款,并更新了根据进口卫生评价结果允许向韩国进口畜产品或动物食品的国家名单;
(2)将鸵鸟肉和鸵鸟蛋定义为其他动物源性食品;
(3)制定出口国政府必须共同遵守的进口卫生要求,适用于出口到韩国和境外制造工厂的动物食品。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mfds.go.kr/brd/m_209/view.do?seq=43922
TAGS:
食品安全 进口 卫生 食品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 法国修订动物源性食品相关法规
下一篇: 澳新发布《食品标准法典》第227号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