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酒类、粮食加工品等5类食品20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9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淮南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淮南市田家庵区老李家油条店加工自制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友超市销售的、标称山东赢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七彩坚果(裹衣花生),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三、合肥市新站区万上客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湖南省浏阳市永安镇湘思坊食品厂生产的牛肉味蚕豆,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四、安徽满天星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兴海店(合肥)销售的、标称山东省平原县铭赫食品厂生产的嘎嘣豆(鱼皮花生),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五、合肥市枫丹菜市场陈坤伟销售的黄鳝(活),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六、合肥市蜀山区生命华联超市南岗畅园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 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2.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3.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4.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5.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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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炒货 抽检 抽样 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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