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200批次,涉及食用农产品、酒类、粮食加工品等6类食品。其中合格样品191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主要是质量指标不达标、农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微生物污染。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绥化市明水县恒润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玉泉玉特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乡情百通泉白酒42%vol(生产日期:2018年3月12日),酒精度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二)绥化市青冈县永丰镇宋家购物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泉粮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红高粱燒酒50%VOL(生产日期:2019年9月19日),酒精度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泉粮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复检申请,经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二、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哈尔滨市道外区悦惠购生鲜超市东直路店销售的菠菜(购进日期:2021年10月15日),毒死蜱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哈尔滨市南岗区一路领先海鲜卖厂销售的虾爬子(虾蛄)(购进日期:2021年10月19日),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四、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哈尔滨市通河县同乐大盘菜馆提供并使用的餐盘(抽样日期:2021年11月13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哈尔滨市呼兰区馨酒窝老串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碟(抽样日期:2021年11月14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哈尔滨市道里区聚川源水煮鱼馆提供并使用的餐盘(抽样日期:2021年11月13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哈尔滨市松北区集恭鸡公煲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碗(抽样日期:2021年11月16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哈尔滨市南岗区老太酱骨手擀面馆提供并使用的餐盘(抽样日期:2021年11月18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2.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3.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4.餐饮食品及餐饮具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xls
5.酒类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6.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7.餐饮食品及餐饮具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8.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9.乳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10.饮料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 4月1日
TAGS:
食品安全 抽检 重金属 酒类 微生物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期)
下一篇: 2022年4月1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