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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620号

来源:好招商食品网 权威发布   |  2024-04-25
  日本根据其国内法,要求自2022年12月1日起,进入其市场的部分水产品须附有合法捕捞证明等合法性证明文件。为保障合法水产品出口,我部为相关企业办理上述文件。办事指南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1.输日水产品合法捕捞证明(远洋)办事指南
 
  2.输日水产品合法捕捞证明(近海、加工及未加工)办事指南
 
  农业农村部
 
  2022年11月14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620号.ofd

TAGS:日本 水产品 食品安全 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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