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我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结果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通告的抽检信息涉及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共10大类,合计313批次,其中不合格食品6批次。
对本次通告的不合格食品,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启动核查处置。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信息
表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信息.xlsx
表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xlsx
2. 风险提示.doc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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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蛋制品 食糖 炒货 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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