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广东省和江门市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的食品进行抽检工作,本次共检出14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7批次、微生物污染问题2批次及其他指标问题5批次。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问题
1.蓬江区冼康水产店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
2.开平市水口镇儿儿水产品档销售的海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
3.恩平市良西镇吴锌仍鱼档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
4.台山市白沙镇角峰百货商场销售的香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
5.江门市优必鲜超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凉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江门市食品检验所。
6.鹤山市鹤城镇旺兴蔬菜档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
7.台山市台城俊峰蔬菜档销售的西洋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江门市食品检验所。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1.江门市新会区黄氏新美轩食品厂生产的發财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江门市雪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怡曼原味方包PLAIN TOAST,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三、其他指标问题
1.新会区会城城东市场罗锡祥销售的马头鱼,挥发性盐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
2.开平市三埠美琴商行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
3.江门市益乐氏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包装饮用水(品益然、绿标签、蓝标签),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
1. 本次抽检依据和检验项目(2022年第19号)
2.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2022年第19号)
3.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22年第19号)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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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抽检 兽药 广东 微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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