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方便食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8大类食品48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7批次,发现的问题有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和质量指标不合格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百色市“隆林圣妙山泉供水站”销售的、标称隆林县珍馐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南宁市陈建东餐饮店清洗消毒的“凉菜碟”、“圆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柳州市“融安县百佳汇超市”销售的、标称桂林冠峰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中老年加钙燕麦片”,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梧州市“蒙山县华盛福满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红茄子”,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不合格问题
广西南宁蒸包侠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质量指标不合格问题
标称合山市山海清饮用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电导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核查处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主体,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1.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 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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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炒货 抽检 食用油 重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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