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5类食品6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5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铜陵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同时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铜陵市郊区彭金枝蔬菜摊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铜官区杭联水产品店销售的梭子蟹,镉(以 Cd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铜陵市郊区飞勇干货店销售的泥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 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2.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3.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5日
TAGS:
食品安全 薯类 炒货 抽检 食用油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637号
下一篇: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公开征求《粮油储藏氮气气调储粮工程设计规范》等6项粮食行业标准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