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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好招商食品网 权威发布   |  2024-04-25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有效治理动物产品兽药残留超标,按照《陕西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陕农办发〔2021〕205号),我厅拟开展2022年全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减量化评价
 
  市(区)农业农村局要积极组织辖区内养殖场(户)申报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达标养殖场,组织力量,依据《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工作申报要求》《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工作申报表》《养殖场减抗效果评价打分表》《养殖场减抗效果评价材料要求》(见附件1-4)开展减量化评价,确定市级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达标养殖场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二、重点养殖场引领示范
 
  已通过及拟申报“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国家畜禽核心育种场”的养殖场,必须通过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达标评价,确保起到行业引领示范作用。
 
  三、及时开展推荐评价
 
  6月10日前,每个市(区)推荐10家优秀养殖场(户),按照要求报送相关资料,由我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定,符合条件的确定为2022年省级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达标养殖场,择优向农业农村部推荐,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附件:1.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工作申报要求
 
  2.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工作申报表
 
  3.养殖场减抗效果评价打分表
 
  4.养殖场减抗效果评价材料要求
 
     附件.docx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5月9日
 

TAGS:兽药 食品安全 残留 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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