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等1类食品3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铜陵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义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同时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铜陵市郊区彭金枝蔬菜摊销售的白芝麻,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义安区顺安镇江龙蔬菜经营点销售的螺丝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三、铜陵市郊区飞勇干货店销售的白芝麻,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 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2.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3.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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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抽检 抽样 国家标准 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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