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市监通告〔2023〕36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对50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3〕95号),现将涉及我省1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西安市未央区雅园农产品经营部经营的圆茄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氧乐果。购进日期:2023年3月5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4月7日立案,2023年5月25日结案。该单位经营的不合格食品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调查处置,且主动召回,并立即启动不合格项目原因排查整改,违法所得较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项,结合《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三项进行处罚,没收违法所得549元,罚款16000元,罚没合计16549元。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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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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