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管理,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组织起草了《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请在信封上注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监管修改意见”)提出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2日。
邮 箱:scjgcyaqc@shandong.cn
通信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43号,山东省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处,邮编250014
附件: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TAGS:
食品安全 征求意见 食堂 安全监管 监管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 2023年9月25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下一篇: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25号(关于解除马来西亚高致病性禽流感风险警示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