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粮食加工品等7类食品42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19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蚌埠市五河县合源食品厂生产的合源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天猫百惠祥大药房旗舰店(经营者为百惠祥医药连锁(山东)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销售的、标称亳州市美芝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冬瓜荷叶茶,霉菌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家家悦超市销售的、标称合肥市孝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法式卷蛋糕,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四、宿州市灵璧县福天水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五、淘宝品牌零食仓(经营者为永春县苏坑勇志日用百货贸易商行)在淘宝网销售的、标称亳州市养云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销、安徽百果坚坚食品有限公司(亳州)生产的奇亚籽坚果藕粉,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六、宿州市泗县银竹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七、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池州远东国际分公司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
八、蚌埠市固镇县清怡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 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2.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3.茶叶及相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4.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5.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6.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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