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0期)》(以下简称《通告》2023年第30期),其中有2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无锡市1家餐饮单位和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餐盘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3年第30期)涉及无锡市惠山区钱桥影丽小吃店使用的餐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惠山区钱桥影丽小吃店,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处罚决定(决定书编号:惠山市监处罚﹝2023﹞4031号)。
二、鲢鱼(鲜活)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3年第30期)涉及无锡市新区鸿山镇国忠水产摊销售的鲢鱼(鲜活),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新区鸿山镇国忠水产摊,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共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产品11.6公斤,已全部售出。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迅速开展该批次食品不合格原因排查及整改,当事人已启动不合格批次食品召回,目前未有消费者退回。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查处情况我局将在3个月内向社会公布。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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