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计量体系和能力建设,市场监管总局拟批准新建“(400 Hz~100 kHz)交流功率基准装置”“水量热计60Co γ射线水吸收剂量基准装置”“热中子注量率基准装置”“辐射热流基准装置”“原子时标副基准装置”“金属洛氏硬度副基准装置”等6项国家计量基准,现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实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量值处 邮编:100088。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lslzc@samr.gov.cn。
三、通过传真将意见发送至:010-82260132。
附件: 拟新建的国家计量基准名单20231124.pdf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11月24日
TAGS:
食品安全 监管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的通知
下一篇: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第七期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抽检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