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意见》(农牧发〔2021〕29 号)要求,我部组织开展了2023年动物疫病净化场建设活动。经养殖场自愿申请、省级评估推荐、部级专家评审,现确定31个省份的119个养殖场为第三批国家级动物疫病净化场。请各地按要求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技术指导,不断提升养殖环节生物安全水平。
附件:第三批国家级动物疫病净化场名单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3年11月 20 日
附件下载: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级动物疫病净化场名单的通知.pdf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