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

您的位置:首页 > 食品资讯 > 权威发布 >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佛山市非经营性场所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通告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佛山市非经营性场所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通告

来源:好招商食品网 权威发布   |  2024-04-25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经评估审查,我局决定废止《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非经营性场所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佛食药监法〔2018〕810号)规范性文件1份,上述文件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9日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佛山市非经营性场所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通告.pdf

TAGS:食品安全 广东 药品监督管理局 监督 食品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 《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下一篇: 广东省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再次征求《广东省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