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实施的国家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福建省食品经营企业销售的不合格预包装食品。现将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预包装食品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国抽抽样编号为GBP23000000566230504的不合格预包装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高筋小麦粉,被抽样单位为漳州市龙文区惠英面制品店,标称生产企业为山东省烟台百瑞佳面粉有限公司;标识生产日期为2023年4月25日,不合格项目为偶氮甲酰胺。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情况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对漳州市龙文区惠英面制品店的调查。漳州市龙文区惠英面制品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高筋小麦粉”250公斤,截止执法人员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该店面已对销售的该批次不合格“高筋小麦粉”发出召回公告。
经查,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预包装食品“高筋小麦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知道涉案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生产企业由外省所在地监管部门进行查处。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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