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省局近期组织对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蔬。菜制品、蜂产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方便食品、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肉制品、食糖、水产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共19类食品650批次进行拍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27批次,不合格样品23批次。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武汉、十堰、鄂州、荆门、黄冈、仙桃、潜江等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
1.风险解析.pdf
2.食品抽检合格-20240115.pdf
3.食品抽检不合格-20240115.pdf
TAGS:
食品安全 食品 薯类 食糖 炒货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5号(关于解除比利时非洲猪瘟疫情禁令的公告)
下一篇: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