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对黄石优乐福超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00MA7NHMNK3D,以下简称当事人)抽检不合格报告核查处置完毕。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12日,广检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在当事人超市内陈列待售的洗姜进行监督抽检,该批洗姜的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12月26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被抽检的该批次洗姜是从外购进,共购进10公斤,购进价格为9元/kg,购进数量为10kg,销售价格为11.36元/kg,涉案金额为113.6元,违法所得为113.6元,检查当日上述抽检不合格批次洗姜已无库存。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召回程序,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及时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用农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六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2023年3月3日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进行相关普法教育,给予当事人警告、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113.6元和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经营户整改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用农产品按照规定查验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采购和销售,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
特此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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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 食品安全 农产品 食用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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