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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2024年第23号)

来源:好招商食品网 权威发布   |  2024-04-28
  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3月25日发布的《关于2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0号),涉及我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核查处置结果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抖音美享时刻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美享美刻(上海)食品有限公司)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牧嘉食品(上海)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省漯河市雨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猪肉膳食肠,其中淀粉、蛋白质含量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经调查,河南省漯河市雨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该批次不合格黑猪肉膳食肠共计2234盒,规格型号:400g/盒,生产日期:2023-05-18。企业及时发布召回通告,召回2144盒。违法所得540元。
 
  河南省漯河市雨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和第三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参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版),漯河市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540元;2.罚款73722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漯市监综处罚〔2023〕6-17号。
 
  特此通告。
 
  2024年4月21日

TAGS:抽检 食品安全 监管 监督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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