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

您的位置:首页 > 食品资讯 > 权威发布 >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51号(关于解除塞尔维亚高致病性禽流感风险警示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51号(关于解除塞尔维亚高致病性禽流感风险警示的公告)

来源:好招商食品网 权威发布   |  2024-05-11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依据原质检总局2016年17号风险警示通告发布的关于塞尔维亚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风险警示。
 
  塞尔维亚禽类及其产品输华检验检疫要求另行制定。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年5月7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解除塞尔维亚高致病性禽流感风险警示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解除塞尔维亚高致病性禽流感风险警示的公告.pdf

TAGS:质检 禽流感 食品安全 总局 风险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 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北海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
下一篇: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4期(总第45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