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经营者加强合规管理,落实平台主体责任,保证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自治区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合规清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批准JJF 1070—2023《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第1号修改单,现予以公告。[详细]
JJF 1070-2023《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以下简称《检验规则》)将于2024年10月12日正式实施。[详细]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抽检,抽取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粮食加工品、糕点、豆制品、乳制品、肉制品、蔬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饮料、速冻食品和调味品等14大类食品657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餐饮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和饮料等5大类食品18批次样品不合格。[详细]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乌拉圭东岸共和国牧农渔业部有关乌拉圭输华野生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乌拉圭野生水产品进口。[详细]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糖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糕点、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5类食品27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265批次、不合格10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详细]
为增强脱盐乳清产品供应保障能力,提升生产技术工艺及质量控制水平,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脱盐乳清产品供给能力提升任务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消费函〔2023〕258号)要求,经自主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确定了10家脱盐乳清产品供给能力提升任务入围揭榜单位,现予以公布。[详细]
为全面贯彻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消费品“三品”行动,大力提升消费品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夯实扩大内需战略的供给基础,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需求和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联合组织开展2024“三品”全国行活动。[详细]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820批次样品,检出13批次样品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具共730批次。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合格723批次,不合格7批次。[详细]
本次抽检信息涉及5大类食品,包括: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糖果制品,饮料和食用农产品。抽检样品共计94批次,其中合格92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食用农产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苯醚甲环唑、乙螨唑)。[详细]
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电子数据取证工作,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电子数据取证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公布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电子数据取证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将于2024年4月7日起施行,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就《暂行规定》回答了记者提问。[详细]
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调味品、肉制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9个大类676批次样品,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农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等。[详细]
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3月16日发布的《关于19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7号),涉及河南省3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核查处置结果通告如下。[详细]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701批次样品,检出14批次样品不合格。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