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83批次,涉及食用农产品、冷冻饮品、豆制品等4类食品。其中合格样品174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详细]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2年第4期),检出不合格食品5批次。[详细]
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征集2022年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发布后,经协会秘书处研究审核,决定对宁夏沃福百瑞枸杞股份产业有限公司申报的《枸杞子》团体标准批准立项。[详细]
由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归口,中国标准化协同创新平台的相关单位、技术研究机构等单位起草的《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可微波纸基复合材料》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详细]
目前市面上有不少电解质饮料,基本上都是执行企业标准。不同企业标准间对产品的定义、特性等存在差异,易对消费者造成困扰和误解。本标准项目将对电解质饮料的定义、产品特性、标签标识等方面进行规定,以提升电解质饮料的食品安全和质量水平,统一各企业及消费者对电解质饮料的认知,对电解质饮料的规范发展和市场推广具有重要的意义。现就以上立项计划征求意见,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2年5月21日前将意见及理由返回至我会邮箱:cnfia@vip.163.com到期无回复视为同意。[详细]
2022年5月6日,海关总署发布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一览表。[详细]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3大类食品41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9批次。[详细]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饮料、罐头、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保健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8类食品66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627批次、不合格33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重金属污染、其他污染物等。[详细]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和糕点3大类食品共90批次食品,检出4批次不合格。[详细]
为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备份样品处置工作,更好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食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合理利用的通知》(市监食检发〔2021〕106号)要求,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次召开相关人员和专家研讨会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起草了《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备份样品处置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详细]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429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水果制品、乳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罐头、速冻食品、饼干、蜂产品及食品添加剂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13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详细]
为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管局《打击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专项行动方案》(晋市监函[2022]121号)精神,加强涉老食品、保健品监管,切实规范老年人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切实保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详细]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酒类、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饮料等14大类食品198批次样品,其中检出9批次不合格样品。[详细]
为加强广东省取得省级资质认定(CMA)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管,推进与港澳检验检测机构交流合作,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家电、食品、口罩等社会重点关注领域组织开展2022年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详细]
近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蜂产品,豆制品,糕点,调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乳制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10大类食品244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蜂产品2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微生物污染的问题。[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