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订了保健食品原料人参西洋参灵芝备案产品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8日。[详细]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春节食品专项抽检,共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等29类食品103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033批次、不合格5批次,总体合格率99.52%。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等。[详细]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执法方式,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总结全国食品安全执法实践,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实施首违不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起草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征求意见稿)》、《食品安全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详细]
近期中国饭店协会、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联合牵头制订了《电解质饮料(饮品)》团体标准。工作启动后,起草工作组按照标准制订工作程序,组织完成了《电解质饮料(饮品)》团体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现面向行业征求意见。[详细]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问卷调查表等多种渠道,面向社会征集消费者最关心的食品品种,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根据网络投票和现场征集的票选情况,确定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豆制品、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乳制品、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8类食品,共99批次样品进行监督检验,其中合格样品95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发现的问题为农药残留超标。[详细]
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对调味品、罐头、水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餐饮食品共5大类201批次食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192批次合格,9批次不合格。[详细]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精神,根据生猪稳产保供工作的新情况新要求,农业农村部对《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进行了修订。现将《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落实。[详细]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0号)等要求,进一步规范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的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广大食品经营者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细]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7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8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9期)涉及镇江市5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详细]
为提升畜禽养殖设施化、标准化水平 ,增强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以及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化示范项目管理要求,2024年我部继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细]
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海岸松树皮提取物等3种新食品原料已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审查,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4月1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我中心,逾期将不予处理。[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国质检标联〔2017〕536号)的相关要求,依照《中国副食流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现批准《儿童佐餐料(海苔碎)》和《儿童营养奶贝》团体标准(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发布日期、实施日期见附件)于2024年3月1日发布,2024年4月1日实施,现予以公布。[详细]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乳制品共5类产品17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75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详细]
本次抽检信息涉及7大类食品,包括:蛋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糕点、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粮食加工品和乳制品。抽检样品共计756批次,其中合格754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样品为糕点2批次[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菌落总数]。[详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10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3〕403号),涉及湖北省食品生产企业2家,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