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食品资讯 > 食品法规 > 财政部:6亿元中央资金补贴种粮大户
财政部近日从农资综合补贴中安排6亿元资金,下拨给黑龙江、辽宁、山东、安徽、江西5个粮食主产省,用于5省继续开展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自2012年起,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在上述五省实施。补贴原则上通过项目支持的形式实施,主要采取“贴息”和“以奖代补”两种方式,帮助种粮大户改善生产条件,重点支持种粮大户的生产成本补偿、生产能力建设以及金融机构为种粮大户提供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