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餐饮服务环节“明厨亮灶”工程实施方案》。《方案》要求,2016年10月底前,全省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全部完成“明厨亮灶”改造。
“明厨亮灶”的前身可以追溯到2011年初城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农民巷餐饮单位实施的“明档式厨房”改造工程。“将厨房和大堂之间厚实的墙壁换成完全透明的玻璃墙,后堂厨师的一举一动,都在消费者的视线之中。”城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印智辉说。
与之前我市先行的“明档式厨房”不同,此次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的“明厨亮灶”工程标准更为全面严格。据省食药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明厨亮灶”,将采取三种方式,一是对提供品种相对单一的小型餐饮单位,在现有基础上改造“亮化”食品处理区,建成开放式厨房,达到“明厨亮灶”的要求;二是使用透明玻璃隔断,使“后厨”成为消费者可直接看到的“透明厨房”;三是采用视频传输等技术,将“后厨”展示给消费者和社会公众。此外,在餐饮单位实施“明厨亮灶”的基础上,逐步将餐饮服务单位的操作间、凉菜间、洗消间、食品库房等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通过直观形式或视频方式展示给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