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危害民生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情况,同时介绍,2014年如何部署组织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据*高人民检察院侦察监督厅厅长万春介绍,为解决实践中存在的有些执法机关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的问题,*高检在去年4月到12月部署开展了危害民生专项立案监督活动。9个月的时间内,全国检察机关侦察监督部门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各类危害民生犯罪案件4290件5409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148件3984人,向反**贿赂和渎职和渎职侵权检察部门移送相关职务犯罪132件156人。从犯罪类别看,数量*多的是食品药品和环境资源两个领域,占到总数的半数以上。另外还有涉农惠农、卫生教育、劳动保障领域也占一定比例。专项活动的开展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一些地方危害民生刑事犯罪多发的势头。一些地方检察院通过各种方式拓展知情渠道,比如江苏如皋市创建了“绿色联盟”微信群,打造成曝光、举报危害民生犯罪行为的综合性平台。
据万春介绍,2014年*高检决定在巩固去年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聚焦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两类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集中精力会同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排查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的犯罪线索,加大对移送、立案的监督力度,切实防止以罚代刑。注意发现背后的职务犯罪。会同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长效机制,形成打击犯罪合力。同时,结合办案分析相关犯罪发案原因和监管执法漏洞,积极通过检察建议促进相关领域的社会治理。
结合办案抓好预防食品安全领域的职务犯罪
“食品安全领域的**牵扯到职务犯罪,检察机关要惩治和预防食品安全领域的渎职、受贿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形成震慑效应。”*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副厅长陈正云同时在会上表示。
据陈正云介绍,食品安全领域的**牵扯到职务犯罪。从近几年食品生产销售领域发生的典型案件可以看出,主要是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导致**伪劣食品在市场上泛滥。检察机关要惩治和预防食品安全领域的渎职、受贿犯罪。
陈正云说,要结合办案抓好预防食品安全领域的职务犯罪。一是加强教育,让他们认识到犯罪对国家、人民及本人的危害性。要有职业良知、树立道德底线和法治红线,底线不能破、红线不能逾。
二是结合查处一些典型案件,特别是对食品安全领域发生的行政处罚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剖析,看看其在管理、制度建设、权力监督方面有什么漏洞。检察机关要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建章立制、堵漏,形成防范制度。
三是开展探索预防告诫。检察机关要对检察人员进行告诫、谈话,要打“预防针”,防止由小错变成大错、小案变大案。
四是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和重大行政执法依据可能产生**风险的评估审查,使预防关口更加前移,来有效地避免包括食品安全生产监管领域有关渎职犯罪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