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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人

来源:好招商食品网 食品法规   |  2022-02-23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湖南省食品安全办、省教育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决定在全省开展为期8个月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整治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4月开始,到11月底结束。整治范围涵盖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及校门周边200米范围的全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还包括向学校配餐(托餐)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整治内容包括主体资格、原料采购、仓储保管、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包装标识、产品质量、卫生条件、加工操作、添加剂使用和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的隐患。严格落实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人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重点查处购买、加工、销售**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过期变质食品、“三无”食品、来源不明食品等不合格食品和问题食品,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制止非法食品流动摊贩向学生**食品。

此次专项整治将查处一批制售**伪劣食品案件,取缔一批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曝光一批违法违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引导一批“四小”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小超市)规范生产经营,创建一批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示范单位,进一步规范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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