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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发布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来源:好招商食品网 食品法规   |  2022-02-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0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现决定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6年4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5号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主任:徐绍史

2014年4月21日


TAGS:废止 食盐 发改委 专营 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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