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制售假酒非法赢利,邱强和邱勇兄弟俩用**白酒酒瓶灌装低档白酒,生产**“海之蓝”、“天之蓝”、“梦之蓝M3”、“梦之蓝M6”等品牌白酒,先后46次通过物流对外销售,销售价值共计人民币482040元。今年4月,句容市人民检察依法对邱强、邱勇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批准逮捕。
邱勇**酒、**酒是从去年1月份左右开始的,邱勇在南京市栖霞区租了一间房,专门从事假酒行业。他准备了烘干机、铆钉钳等工具,开始制售假酒。因为人手不够,他把哥哥邱强喊来合伙。
邱强平时负责出去发广告,这种广告就是一种专用的小卡片,造酒的纸箱子跟酒瓶、标识等也由邱强联系购买。
邱勇买来10多块钱一瓶的白酒,又买了各种名酒酒瓶和酒瓶外包装,把低档酒装到这些酒瓶里,再用胶把酒瓶的瓶盖和外包装封口,一瓶假酒就这样做好了。
具体说来,就是洋河海之蓝用6块钱一瓶的白酒灌装;洋河天之蓝用10块钱一瓶的白酒灌装;洋河梦之蓝系列的M3、M6用25块钱一瓶的白酒灌装;双沟珍宝坊君坊酒用10块钱一瓶的白酒灌装。海之蓝、天之蓝以及双沟6瓶装一箱,梦之蓝是4瓶装一箱,每两箱装在一个大箱子里面,大箱子外面一般印“配件”、“家电”或者一些英文字样。
买家通过广告会主动和邱氏兄弟联系,在谈好数量和价格之后,兄弟两人就把做好的假酒通过三家物流分别邮寄给买家。付款方式上分两种,一种是直接打款到邱氏兄弟两人发给买家的账号上;还有一种是买家收到货之后把货款交给物流,这种情况下一般都会在物流单上注明代收货款的金额,然后由物流把货款带给邱氏兄弟。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认为,要遏制食品安全问题,就要从强化执法检查,提高制度刚性化入手,严格依据食品安全法进行执法,增加违法成本以提高对犯罪的震慑力。此外,还要通过追究执法机关不作为和徇私舞弊责任等形式,形成有效制衡。
“同时,还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中公众参与和消费者保护机制,通过普法宣传等手段让消费者提高**意识,在面对违法行为时,敢于监督、勇于监督、善于监督。只有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才能确保食品领域长治久安。”承办检察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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