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对一起销售伪劣产品的刑事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沈某等8名被告人和一家被告公司将本应销毁的1万多箱过期新西兰鳌虾转卖给了水产批发商牟取暴利,分别被法院处以刑罚。
2015年6月,中国**的新西兰鳌虾代理商向上海警方举报,他们通过中间人沈某委托上海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销毁的过期新西兰鳌虾竟又出现在市场上,数量约1.2万箱、70余吨,价值3000余万元。
据查,2015年4月,曾经从事环卫行业的沈某借用上海某实业公司的垃圾运输资质及证照材料,与外资企业口头协定,以每吨1000元的价格承揽了这批过期虾的销毁业务。
然而,沈某并未履行销毁协议,约1.2万箱的鳌虾只有极少部分被销毁。沈某等人以每公斤2元左右的价格将这批超过保质期的新西兰鳌虾分别销售到上海市区和江苏滨海、启东等地。2015年7月,沈某等人被警方抓获。
法院认为,沈某等人明知涉案鳌虾是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而仍予以销售,均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告单位宇翔公司明知涉案鳌虾是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仍购进并销售,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告人沈某等5人分别被判九个月到一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分别处二万元到十一万元不等罚金;被告人谢某某等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到五年不等,处十五万元到三十五万元不等罚金;被告单位上海宇翔公司处罚金五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涉案鳌虾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