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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造谣“吃杨梅染**”男子被判道歉并赔偿损失

来源:好招商食品网 食品法规   |  2022-02-23

男子贪图好玩在微信群里编造散布“吃杨梅染**”虚假信息,被行政拘留还被诉至法院。近日,江西省安福县****审理了这起通过网络侵犯名誉权纠纷案件,判决刘某在微信公众号“安福贴吧”上书面向洲湖杨梅农场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该农场经济损失5000元。

2017年6月1日晚上,刘某图好玩将其在微信群中收到的一条消息进行改编,说本地医院收治三名男女生感染SK5****,并说明暂时别吃杨梅、李子,特别点名洲湖的杨梅。他将该虚假信息发布多个微信群,不少群众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将该信息转发传播。2017年6月3日,被告刘某被安福县公安局抓获,刘某被行政拘留7天并处罚款500元。洲湖杨梅农场认为刘某的行为影响了其种植杨梅的销售,遂于2017年7月5日,以刘某散布的虚假信息致使其杨梅严重滞销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刘某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洲湖杨梅农场于2015年9月21日注册了商标“洲湖杨梅”。刘某以微信传播虚假信息的形式诋毁洲湖杨梅农场名誉,给其造成了损害,应当向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刘某于2017年6月1日晚发布虚假信息,6月3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同日微信公众号“安福贴吧”就报道该虚假信息系谣言,6月5日,安福电视台也对该案件进行了宣传报道,该虚假信息已得到及时澄清,对洲湖杨梅农场的销售影响不大,且洲湖杨梅农场未能举证证明其具体经济损失,故法院综合考虑刘某的过错程度及案情,作出上述判决。


TAGS:造谣 被判 赔偿 道歉 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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