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疆巴州库尔勒香梨协会消息,日前,在新疆内外多地市场发现**“果荟牌”库尔勒香梨的包装,已对“果荟牌”库尔勒香梨外观设计专利权构成了侵权。目前,巴州库尔勒香梨协会已着手协助“果荟牌”库尔勒香梨的外观专利权所有人进行**。
据了解,“果荟牌”库尔勒香梨包装箱已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北京果荟农产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强是“果荟牌”库尔勒香梨包装箱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持有人。“果荟牌”库尔勒香梨包装箱于2017年8月21日由徐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于2017年12月6日出示授权公告,同时取得正式的《外观设计专利证书》,期限为10年。
日前,在库尔勒、河北、天津等地市场发现**“果荟牌”库尔勒香梨的包装,库尔勒的3处冷库也发现有**的包装存在,分别存储于国彬冷库、301冷库、老拓普冷库,此种行为已严重侵犯了“果荟牌”库尔勒香梨的包装外观设计专利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销售侵犯专利权人的产品是属于严重侵犯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损害专利权人的利益,专利权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该协会特向各会员单位及巴州包装商会、阿克苏包装协会、各印制包装企业发出通知,并将“果荟牌”库尔勒香梨包装示范图进行公布,要求正在印制或准备印制此类型包装的单位、经销企业及个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否则将承担连带责任。
该协会将针对会员单位的商标及包装外观设计提供支持配合与法律协助,维护专利权人的利益,对于侵权的企业及个人,协会将对其取消2018年的库尔勒香梨商标授权。专利权人后续也将通过行政和法律手段对其专利权进行保护,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