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盐为舌尖上的**味,是老百姓家中必备的调味品。伴随着2106年《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和2018年《食盐专营办法》的出台,开启了中国盐改大幕,沿袭数千年的食盐专营制度就此改变。新的制度全面放开食盐价格,允许现有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同时破除垄断之后,消费者拥有了吃盐的多样选择权,而食盐生产者则获得了生产经营的自主权。但新问题也随之衍生,如何**盐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迫在眉睫。
一、盐改背景
1、产能严重过剩
我国盐业已长期处于产能过剩状态,盐行业多年来产大于销。据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原盐产能11345万吨,消费量为8876万吨,食盐定点企业产量已超过4000万吨,但是食盐消费量仅为1000万吨左右。
2、渠道利润分配不合理
原有食盐专营制度下*突出的矛盾,是在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上。由于流通环节链条过多过长,各环节又必须保证相应的利润空间,流通中层层加价,使得生产企业没有话语权,且利润空间不足。
3、消费需求多样化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食盐消费形式出现了新的趋势。一方面人们对食盐的质量要求提高,由*初的劣质粗盐,逐渐演变为粒状盐、精制盐、加碘盐和其他专用食盐,对品类的多样化需求也初现端倪,
但是统一实行食盐专营会让公众丧失选择权,市场亟需多样化的食盐产品。
4、盐产业做大做强的需要
盐业结构调整进展缓慢,产业集中度不高。“多、小、散、弱”局面无法改变导致整个行业创新不足,严重缺乏活力。
二、盐改困境
自2106年《盐业体制改革方案通知》下发以来,中国盐业改革已满“周岁”。按照国家发改委明确的改革步调,各省(市、自治区)应完成盐业主管机构与盐业公司的分离,彻底打破食盐不得跨省经营的地方保护屏障。
但盐改政策实施一年来,全国有些省市对外来盐企的扣盐情况依然存在,甚至出现多起盐企状告地方盐务局的案例。随着低价盐不断冲击市场,高附加值品种盐销售受阻、销量下滑,中小盐企生存越来越难。同时由于监管机制不到位,“问题盐”开始出现。
1、地方保护主义严重,跨区域经营困难重重
根据国务院盐改方案,盐业改革重点推进有四项:一是改革食盐生产批发区域限制。允许生产企业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开展跨区域经营。
但是在盐改过渡期内,外地盐企进入某些省市,依然存在一些看得见和看不见的“门槛”。甚至一些省级盐务局公然利用行政职权**外地食盐企业。层层设卡,处处刁难,歪解国家政策等行为屡见不鲜。大批的外省盐遭各地盐务局查扣、封存下架等情况。
据悉,有部分盐业公司在江苏、贵州、河南等省销售食盐时遭遇扣货,被当地盐业部门扣押食盐超过2000吨。就连中盐总公司这样的“国字号”巨头也未能幸免,在陕西、江苏被扣留1000多吨食盐,查扣次数100余次。
2、质量问题凸显
被盐业公司压制了几十年的上游食盐生产企业,根据新的盐改精神现在具备了进入销售和流通领域的资质,部门企业在食盐生产上有意或无意忽略了产品的质量,盐业市场鱼龙混杂、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也浮出水面。
2017年3月中旬全国多地被曝出发现了“脚臭盐”的踪迹,即食盐在手中一搓就会产生“脚臭味”。涉事食盐品牌均来自河南平顶山市的两家企业“神鹰盐业”和“中盐皓龙”。“脚臭盐”发出异味是由隐藏在岩盐矿床中极少量的丙酸、丁酸、异戊酸、己酸等短链脂肪酸形成,不会对健康造成伤害。
3、食盐生产企业急功近利,借盐改之名进行**
一些食盐生产企业和个别不法商贩借盐业体制改革之机进行虚假宣传,与经销商签署委托批发**合同,并以此为诱饵预收盐款和保证金。
4、消费者尚未享受到盐改的红利
盐改推行一年多以来,由于食盐生产企业具备了销售的资质,他们绕开盐业公司进行食盐销售,销售渠道环节的缩短意味着对终端供货价格的降低,理论上食盐的零售价格也同时降低,但是现状是终端并没有降低食盐的零售价,盐改的红利大部分是被终端商所攫取。
5、食盐企业效益下降
在盐改取得成效的同时,也衍生出了一些新的问题,传统食盐批发企业效益大幅下滑,甚至部分企业生存困难。究其原因在于,改革使食盐行业由垄断阶段进入了竞争阶段,原来的垄断格局被打破,造成了食盐价格大幅下降。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效益大幅下滑,以至于部分企业生存困难。
三、原因分析
1、政企不分
食盐跨区经营的主要障碍是部分地方盐务局和盐业公司政企不分,盐业公司为了自己的商业利益设置行政壁垒。
因为跨区经营必然导致原有的蛋糕要重新分配,新进入者为利而来,市场原有的占有者为利而守,冲突不免产生。
依照新的盐改规定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而一些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为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抢占市场,将食盐转卖,再批发给没有资质的企业或个人。这种行为违背了国家政策,增加了实质食盐批发企业数量。
这就是目前许多地方查扣外地食盐的重要原因。
2、盐改缺乏具体实施细则
之所以出现盐业公司与食盐生产企业矛盾激化深圳对簿公堂的现状,说明盐改相关政策还有待完善,急需有关部门通过调研走访后出台更加完善的方案,并积极敦促快速有效解决。
3、营销手段匮乏(以后详细阐述)
受制于国家专营体制,食盐行业相对于快消品甚至米面油等已经进行市场化的行业,营销手段单一、粗放,主要体现在产品研发同质化,差异化不明显,价格体制设置随意性强,渠道各环节利润设置不合理,终端管理粗放,服务能力低下等。
四、解决对策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执行细则实现政企分开
卖盐的跟管盐的闹矛盾,仍是“地盘”之争,跨区经营出现的问题,毛病不是出在“盐”身上,而是盐业体制上。
目前,我国的食盐行业政企分开尚未完成,盐政与盐企之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有的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有的是形分神不分。盐政盐企一家人,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公正与否难以监督。
建议有关部门加快盐改政策落地,尽快完善出台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与权威解释,清理不符合《方案》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尽快推进政企分开,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释放市场活力。对违反者要追究责任,采取追责制。
但是我们也应该承认政企分离形式目标的实现也许并不难,但真正意义上的盐业企业与地方政府的彻底利益切割却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在这样的环境中,希望通过形式意义上的“政企分离”来彻底破除盐业改革的“地方割据主义”,是不切实际的。
2、斩断盐企与盐务局之间的利益链
政企不分是阻碍盐业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在盐改中,要对各级盐业公司赋予市场主体的定位,剥离其原先掌握的行**力。
未来我国还需加快盐改的脚步,尽量缩短过渡期,不能将问题拖至2018年底再解决。此外,到改革末期,也可考虑将地方盐务局的部分权力过渡至国家工商总局或质检总局,从根本上斩断盐务局与盐企之间的利益链,让盐业进一步走向公平竞争与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