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止饮酒相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有关*止饮酒规定,堪称*严“*酒令”。《通知》指出,除外事接待按有关规定执行外,全省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一律*止饮酒和含酒精饮料;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严格*止使用**购买各种酒类饮品。
此外,“*酒令”规定,对顶风违纪使用**购买酒类饮品的部门和单位,以违反财经纪律**,并相应扣减公用经费预算。违规使用**购买酒类饮品的费用,一律由经**、审批人自行承担。对在公务接待、商务接待中违规饮酒的,由各级纪委、监委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并在全省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