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啤酒中“甲醛残留量”再次在微博、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渠道传播。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杜绝**炒作,避免产生消费困惑等社会问题,我协会现将有关情况公开说明如下:
1、啤酒中含微量甲醛
甲醛作为一种生物代谢产物,广泛存在于天然食品中。在肉类、家禽、鱼和水果等食品中,均含微量“甲醛”,其数值范围为0.5~30mg/kg;微量的甲醛在人体内很快代谢成**,从呼吸系统和尿液中排出,不会损害人体健康。
啤酒中的微量甲醛是酵母细胞代谢的正常产物。啤酒产品的甲醛检测值一般为0.01-0.70 mg/L之间。和其他天然食品相比,啤酒所含的微量“甲醛”属极低量范畴。
2、甲醛指标及相关标准解读
甲醛残留量是食品安全指标,在GB 2758-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中规定,啤酒中甲醛含量限定值为2.0mg/L。此项指标不在质量标准中重复规定,故现行的GB/T 4927-2008《啤酒》国家标准及新修订《啤酒》国家标准报批稿中均不列入甲醛指标,更无从谈及删除。
正常啤酒产品的甲醛检测值一般为0.01-0.70 mg/L之间,远低于GB 2758-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中对甲醛限定值2.0mg/L的要求,同时低于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饮用水质量安全指南中对甲醛含量限定值0.9mg/L的要求。
3、甲醛事件频现,不实言论或引发不良反应
“啤酒甲醛”事件曾被媒体在2003年、2005年和2009年频繁炒作,其中2005年炒作尤盛,对我国啤酒产业的国际形象和国产品牌形象都产生了较大影响。我协会于2005年7月向社会发布了“对中国啤酒‘甲醛问题’的通报”,向社会广泛说明并澄清;同时,原国家质检总局对国产品牌啤酒紧急进行了抽查,向社会公布了检测结果,并发布了“国产啤酒甲醛含量符合世卫规定”的消息。其中,抽查结果显示,23种国内**品牌啤酒产品,甲醛含量均很低,甲醛含量检测值在0.10~0.56mg/L之间;抽查的64种进口啤酒中甲醛含量检测值在0.10~0.61mg/L之间;抽查的其他国内企业的134种啤酒产品的甲醛含量均低于0.9mg/L。
4、我国啤酒行业,主动取消甲醛作为啤酒加工助剂
2009年前,我国啤酒行业曾借鉴国际技术,为提高啤酒的非生物稳定性而使用甲醛作为啤酒加工助剂(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是有助于食品加工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一般应在食品中除去而不应成为*终食品的成分,或仅有残留,且在*终产品中没有任何工艺功能),并在《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附录D中,将“甲醛”列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推荐名单中;在1999年6月化学工业出版社发行的食品添加剂手册中,分类产品07110号介绍了“甲醛”的性状、质量指标和用途,也提到可用作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
5、协会立场及职责
我协会始终坚持以规范酒类行业稳定流通秩序为己任,积极保护合法企业及消费者的权益。对带有**攻击性质的违法传播,我协会秉持严肃抵制的态度,并将以法律为准绳,严厉打击此类行为。
我协会在此呼吁社会各界人士、媒体、自媒体、消费者、啤酒行业相关企业人员要做到明辨是非,不传谣,不造谣,勿盲目跟风,避免触及刑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百二十一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同时,根据《食品安全法》**百一十八条“国家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实行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避免误导消费者和社会**”的规定,以国家市场监管职能部门发布的食品安全信息及相关产品质量报告为准。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为我国啤酒行业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关注食品安全问题,但同时希望相关媒体在报道食品质量安全卫生问题时,能够认真严谨,事先更多地了解相关国际国内有关法律法规,了解食品质量安全卫生相关常识,能够坚持客观、科学、准确、真实的原则。杜绝**炒作,杜绝为了吸引眼球和增加关注度,盲目误导消费者。更好地维护我国食品在国际上的形象,切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中国酒业协会啤酒分会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