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昌县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重点商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紧密结合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打击侵权假冒、常态化扫黑除恶等工作,统筹全局监管力量,精准重拳出击,以案件查办为抓手,切实解决民生诉求,回应社会关切,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精心组织,提高认识
结合工作实际,精心制订《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实施方案》,及时成立“铁拳”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统筹推进“铁拳”行动相关工作。组织召开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工作部署会,传达市局“铁拳”行动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二是协调联动,形成合力
“铁拳行动”涉及面广,南昌县市场监管局牢固树立全链条办案理念和全局一盘棋思想,采取定期召开推进会议、定期研判案件、定期通报情况等举措,加强信息研判和共享。同时加强区域合作和联合执法,会同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警大队、县教体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2次。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执法协作和联查联办,切实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和刑事惩戒力度。对重大跨区域案件,实行执法办案工作快速通报及协查机制,统一组织执法行动,及时通报案情,协调开展集群作战。
三是聚焦重点,严查案件
聚焦“铁拳行动”重点领域,将发现问题、查办案件作为检验行动成效的重要标准,通过监督检查、抽样检测、投诉举报、网络监测、舆情分析等方式,深入摸排案件线索,深挖行业潜规则,重点查办了生产销售假劣食品药品、假劣建筑装修材料、“山寨”酒水、非法改装电动车、违规充装气瓶、特种设备超期未检、涉企“乱收费”和互联网领域虚假广告等民生领域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四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丰富宣传手段,开展“铁拳”打假宣传活动,采取以案释法、真假商品辨识、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和打假活动,使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家喻户晓,不断深入人心,共同营造打假治劣的社会共治局面。
“铁拳”行动开展以来,南昌县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560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734家次,行政约谈企业36家,办结涉及11大类重点整治民生领域案件162起,报送典型案例14件,积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和市场监管风险压力大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典型案例
南昌县逸品烟酒商行涉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五粮液假酒案
2022年1月,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南昌县逸品烟酒商行涉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五粮液假酒行为,作出行政处罚:1.没收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详细见财物清单(南)市监(物)清单20220107号);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2.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0元,上缴国库。
2022年1月,接投诉举报,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八月湖分局执法人员同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品牌保护与售后服务受委托人对南昌县逸品烟酒商行经营场所进行一同检查。
经查明,在南昌县逸品烟酒商行的经营场所货架柜台上发现:1.商品名称为五粮液,酒精度52%VOL,净含量500ML,数量2瓶,注册商标号160922;2.商品名称为五粮液1618,酒精度52%VOL, 净含量500ML,数量1瓶,注册商标号1207092,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品牌保护与售后服务受委托人现场出具了鉴定证明书,鉴定结论为假冒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五粮液注册商标号160922和1207092的产品。县局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实施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详见扣押(财物清单20220107号)。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四条之规定。南昌县市场监管局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并对当事人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稿源 | 南昌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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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假冒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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